根据咸公共资源中心发〔2020〕7号文件要求,拟就咸宁市农业科学院下属单位咸宁五丰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7国道市农科院向阳湖基地出入口东匝道排灌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
107国道市农科院向阳湖基地出入口东匝道排灌改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
1、新建砖混结构泵站一座,包括线缆敷设250米及接电(铜芯电缆,型号:YJV-3*10+1*6mm2)、离心泵采购及安装2台套(含机电等配套,规格:六进六出、八进八出各一套)、水泵控制箱等相关配套设施。
2、砌筑沉水池一座(2*2*2.5m)。
3、沟渠挖机清淤540立方米。
4、拆除旧泵站、站内设备、归堆。
详见《分部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三、工程控制价
项目总价格在人民币61552.73元以内(含税价),详见《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
四、工程要求
1.工程须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工程材料以及废弃物等不得污染当地环境。
3.安全文明、夜间施工、雨季施工、临时设施、赶工设施、机械进出场以及市容、城管、环保所需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五、施工条件
1.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风险后进行报价,无论何种原因影响施工,导致延期开工、停工、窝工、降效和增加特殊施工措施等,我方均不另行补偿相关损失及任何费用。
2.施工现场无水源、电源、施工道路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其费用已包含在项目中;因施工原因造成场地内水管、电线等现有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出资并修复。
3.土石方的土石分成及运距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工期因素,加大机械、人工等资源的投入力度,充分保证施工工期。
5.请投标人对现场的施工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对项目范围内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自行评估,请投标人按上述条件充分考虑一切风险,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时招标人不另行补偿相关费用。
六、踏勘现场
1.投标报价人应在本项目报价前,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及其人员踏勘工程现场时,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损害以及其他任何损失、损害、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项目开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工。
项目地点:107国道市农科院向阳湖基地出入口东匝道旁
七、报名要求
1.报价单位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报价金额需在工程控制价以下,否则视为无效。
3.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按合理低价原则选择供应商。
八、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报价文件。包括询价单、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或按投标人的手印,否则视为废标;
2.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从附件下载“咸宁市市级政府采购询价单”,另附其他报价文件。所有文件采用A4纸打印或书写,标书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或按投标人的手印,投标书不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均视为废标。
九、报价文件递交
1.时间:2024年6月14日下午18:00前,逾期将不再受理。
2.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村农科院基地二楼会议室
3.采购联系人:张春雷 联系电话:13545597291
4.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密封。
十、中标人的选定
我院采购评定小组依规定确定中标商后,由采购人电话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另行通知。
附件:
咸宁五丰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